湘江禁渔期放鱼

更新于:2024-05-03 04:48:23

不要说我多事,我是在帮你,真心实意地帮你。你在湘江锚鱼、挂鱼、定鱼,已经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要吃官司的。

不信,先看两个案例吧。

第一个发生在长沙。今年3月,一个老人用自制虾笼(定子)抓到一些杂鱼、螺蛳等,只有0.8公斤,被判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虽然不用直接进班房,但留下的案底对自己和子女都有影响。

第二个发生在株洲。8个人跑到株洲航电枢纽捕鱼,另外2个人加价收购他们捕的鱼,全部栽了,不仅判刑,还罚款,到手的钱吐了出来,“倒贴”不少。

去年,长江流域禁渔以来,湘江株洲段基本上看不到电鱼、毒鱼、炸鱼的;钓友按照“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的方式,在水源地之外的非禁钓区,搞娱乐式垂钓;鱼类资源、江河环境得到有效恢复。就在人们称赞禁渔出效果的时候,一些不好的现象悄然地“死灰复燃”:可视锚鱼、多钩挂鱼、鱼笼定鱼、打海竿……

近两个月来,不少人称,在湘江株洲段沿线,总可以在隐秘处或是明显处,看到锚鱼、挂鱼、打海竿的。这些人和执法人员“打游击”,大多逃过了处罚。

有一天,我在渌水河边,遇到一位钓友。这位钓友告诉我,现在河里多了不少小鱼,个别人开始用鱼笼(定子)定鱼,有人一下子搞了10多斤小鱼。“没人举报?”“谁举报?一般不会举报的,乡里乡亲的,不好意思啊。”

前面,我讲到类似行为涉嫌犯罪的方面。现在,我来帮你理清一下思绪,顺便算一下账。

1、你说自己喜欢吃河鱼。好吧,不少人喜欢吃河鱼,我也喜欢。喜欢吃,你可以“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啊,可以挑战自己的钓鱼技能,一次两次钓不到,总有钓到的时候。如果你总是钓不到,那说明你无缘钓鱼,还是到菜市场买点池塘鱼,照样美味。

2、你说锚鱼、挂鱼很刺激。真的有人这么和我说过,他完全是为了这种“中鱼”的刺激。我当时说,这种“中鱼”的刺激,还是不要为好,判刑、坐牢更刺激呢,还刺激家人。

3、你说贴补家用。一位钓友告诉我,野生河鱼禁止交易,但熟人之间,还是有人在买卖河鱼,一些挂鱼的,搞到一条10斤左右的,就能赚到150—200元之间,甚至更多。赚钱?这个账很好算,抓到一次,利润全吐,要罚款,还大概率会被拘留、判刑。算一算,划不来的。

一次、两次,三次,你没有被抓到现行,那第四次呢?一回、两回、三回,你没有被旁边的守法钓友或路人举报,那第四回呢?特别是用鱼笼(定子)定鱼的,你能吃多少鱼呢,只要抓到一次,就得不偿失。

以上种种,无非是侥幸心理作怪,而侥幸心理经常反噬,教训够多的,真不希望你成为教训的一个案例。

以前,你锚鱼、挂鱼、定鱼的事,趁着没有被发现证据,就算啦。立行即改,以后,再也不要将自己置身于“危墙”之下。

看看,我是不是在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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