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钓鱼需要办钓鱼证吗

更新于:2024-05-19 09:13:06

自长江禁渔以来,对于休闲垂钓的管控也越来越严格了,除了早期规定的不能“多竿、多线、多钩”垂钓外,这几天又有新消息出炉了:

近日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农业农村部关于规范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垂钓管理,切实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悉,5月28日,农业农村部就长江流域垂钓管理的事项,向社会征求意见。

在这份《征求意见稿》里,包含了很多钓鱼人都非常关注的信息。

第一,明确了可垂钓区域。意见指出:

长江干流和长江口禁捕管理区,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干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明确允许垂钓的区域和时间范围外,禁止垂钓。

仔细数一数,一共是将长江流域的“8江2湖”纳入了重点监控范围。在这8条江河、2个湖泊范围内,除了明确允许钓鱼的地方之外,统统都禁止钓鱼。

意思就是“只要没明确说可以进行垂钓的地方,都不能再钓鱼了”!这一条对钓鱼人来说,算是出了一个难题,以后再出去钓鱼,恐怕要仔细查一下是不是在允许垂钓的范围内,否则可能会引来麻烦。

第二,明确了“垂钓实名制”。意见指出:

在长江流域禁捕范围内的天然水域允许垂钓的区域和时间从事垂钓的个人,应当在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实名制登记备案。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登记备案信息系统,便于垂钓个人提交登记备案信息。

以后在长江流域钓鱼,不仅仅对作钓区域有严格限制,可能还要进行实名备案。具体怎么备案?说得直白一点,就是要“持证钓鱼”。

之前关于长江钓鱼要办证的传闻,传了一遍又一遍,最终被证实都是“狼来了”。但这一次,农业农村部公开下发指导意见,显然是达成了共识,这也可能是办理“钓鱼证”的前奏。

对于持证钓鱼这个命题,之前钓鱼界也喊了很久,但除了极少数区域外,一直没有很好地推行下去。不过相信这一次“钓鱼证”不再是狼来了,在长江流域这项制度可能要率先推行。

第三,相关意见还对垂钓钓具、钓法以及钓饵的运用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

在允许垂钓区域和时间范围内,禁止使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禁止使用禁用渔(钓)具、各类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饵料。

对这项规定,钓鱼人之间存在较多争议,就是不同人对于“多钩”的理解不太一致。

有人认为鱼钩数量超过2个才算多,2枚鱼钩只能算作是双钩,并不能算“多钩”。到底几枚鱼钩算多?农业农村部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很多地方都规定只能使用1枚鱼钩作钓,这让一些台钓选手很不适应。

对于上面这些规定,钓鱼人最为关注的还是“持证钓鱼”、“垂钓实名制”。具体由哪个地方率先实施,这个还是未知数。但可以肯定的是,钓鱼实名制将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手段,来加强对长江流域垂钓活动的监控。

十年禁渔,目前仅仅是一个开端,万事开头难!对于长江流域垂钓行为的规范,肯定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钓鱼人也会从一开始的不习惯,甚至是抵触,到最后的慢慢适应。这样做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好长江的鱼类资源,为子孙后代着想,相信这样的好事,人人都会双手赞成。

需要说明的是,农业农村部此次发布的这份征求意见稿,针对的仅仅是长江流域,其他区域要不要跟进,完全看当地的渔业资源保护的需要。

最后,既然是征求意见,笔者也重点提两点建议:

1、农业农村部“意见”指出:除了明确允许垂钓的区域和时间范围外,禁止垂钓。这条规定似乎有些模糊不清,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只要没说这个地方可以钓,就全部不能钓”?如果真是这样,会不会给了某些部门wwW.DIA^OYucHAnG.coM“一刀切禁钓”的理由?

2、对于“多钩”的定义,希望由总部作出释义,避免由于钓友们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纠纷。

对于长江流域“持证钓鱼”的这些规定,钓友们有何看法,欢迎发表意见,大家一起努力推进休闲垂钓运动的规范化发展。

编辑:守望者。转载请获得作者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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